关于申请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承储企业的公告
为切实做好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的管理工作,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调控能力。现需要2-3户市直辖区内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企业,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(一)松原市直辖区内的粮油加工企业、粮油批发企业,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获得粮油经营许可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;
(二)粮油加工企业的日加工稻谷能力达到200吨及以上,粮油批发企业大米的经营量每月达到400吨及以上,面粉的经营量每月达到500吨及以上,大豆油的经营量每月达到50吨及以上;
(三)具有符合《粮油仓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储备成品粮油设施和良好的储存、周转及储藏条件;
(四)具有《粮油储藏技术规范》要求的粮油质量检测设施和良好的储存、周转及储藏条件,能满足对所承储的成品粮油质量管控和食品安全管控;有1名以上取得质量检验培训资质的检化验人员;
(五)组织机构健全,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,生产经营正常,经济效益良好,诚实守信,无不良记录;
(六)承储地点(库点)交通便利,进出库畅通,便于装卸,调控方便。
二、资格认定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在松原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。
(二)企业申请
企业提交《松原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申请表》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 截止日期2022年8月2日。
(三)专家评审
由市粮储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农发行和承贷企业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评审,确定应急成品粮油的承储资格。
(四)实地核查
市粮储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评审合格的代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。
(五)结果公示
评审结果在松原市政府网站公示。
附件:1.松原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申请表
2.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
松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2022年7月29日
附件1
松原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申请表
单位: 万元、吨
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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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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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代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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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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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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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性质 |
国有□ 国有控股□ 私营□ 其它□ |
所在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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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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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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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总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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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以上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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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保管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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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化验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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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经营品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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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 套 仓 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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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加工、经营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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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种 |
2020年 |
2021年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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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(存储)量 |
销售量 |
日均库存 |
加工(存储)量 |
销售量 |
日均库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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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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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承诺:对《申请表》和所附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。严格遵守松原市应急储备粮油的各项管理规定,做到储备粮油管理规范,数量真实,质量良好,储存安全,需要时调得动、用得上。
法人代表: (盖章)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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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
一、申报材料清单
1.承储企业申报市级成品粮油储备工作的报告(主要内容:企业类型、生产经营能力、仓储条件、检测能力、诚信能力、申报品种和数量等内容);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仓库产权证复印件,库区示意图、照片;
4.提供日生产能力和经营量月报表;
5.承储市级应急储备成品粮油的管理工作方案。包括:组织领导、人员构成及责任分工等;
6.企业粮油质量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;
7.粮油收购、储存、加工、销售等环节管理制度;
8.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粮食保管、检验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和从业资格证明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填报《松原市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申请表》加盖公章2份;
2.申报材料按清单装订成册报3份;
3.报送地址:松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(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423号),联系人:韩峰 联系电话:13756732222。
